本报2月10日讯(记者陈彦杰通讯员宋源)2月9日,槐荫公安分局张庄派出所接到辖区居民刘先生报警称,在某小区内发现一只棕色珍贵鸟类无法正常飞行,疑似受伤。
接到群众求助后,值班民警张祖鹏和辅警李右委迅速赶到现场,发现确有一只受伤的鸟类蜷缩在路旁,感谢过热心市民后,民警迅速找来纸箱,将受伤鸟类带回所内。随后民警迅速联系济南动物园管理处进行确认,经过对其外貌特征的描述,动物园工作人员初步鉴定该鸟类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红隼。为让红隼得到及时救助,民警将红隼送交至济南动物园野生动物收容站做进一步救治。
警方提示:多数野生动物出于本能具有不同程度的攻击性,野外遇到野生动物遇险、受伤时,不要盲目靠近施救,也不可以私自抱回家中收养。应及时联系公安机关和野生动物保护机构,通知专业人员到场,及时开展正确的保护和施救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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