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2月25日讯(记者侯月)登录系统,输入被执行人的身份证号和车牌号,上传相关法律文书,点击鼠标,就可以实现机动车查询、查封等事项的线上办理和线上反馈……记者近日在市中级人民法院看到,仅用5分钟,法院干警就能完成对涉案车辆的查封事项,真正实现了让“数据多跑路,人员少跑腿”。截至12月22日,全市辖区内人民法院自行查、解封业务共办理1920笔。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完善执行联动协作机制,9月15日,市交警支队车管所与济南中院执行局共同签订“警法协控”战略合作协议,全市14家人民法院,利用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专网服务系统,建立运行机动车网络查控工作机制,提高全市辖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涉机动车的查询、查封、解封等事项的精度和速度。该工作机制成为破解“查封难、扣押难、执行难”的有效载体和重要举措。
实现机动车网络查控后,鼠标轻点,大量的查询、查封、解封事项即可线上办理、线上反馈,省去执行干警来回奔波的辛苦,高效便捷。“以前我们到车管所办理车辆查控手续,少则半天,多则一天,非常耗时耗力。现在通过专线,快速准确地查询被执行人名下车辆信息及实施车辆查封、解封,有效提高了执行效率,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槐荫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介绍。
据济南中院相关负责人介绍,传统车辆查封模式耗时长、成本高,制约执行工作的开展。实行机动车网络查控措施后,极大节省了人力、物力和时间,预估每个区法院每年能节省10万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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