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2月11日讯(记者郝倩通讯员刘凤华)为推动商河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商河分局把重点企业监管作为环保工作的重中之重,强化监管职责、应急管理污染事故防范、环境检查和违法责任追究,多措并举狠抓落实,规范企业环保行为,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为确保责任到人、监管到位,今年以来,该局对重点企业实行重点监管。每一家重点企业都明确专人负责,及时掌握企业的排污状况及动态变化;为提高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对能力和防范措施,该局督促企业有针对性地制定了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专人进行技术指导和环境质量审核,对重点环境隐患实行分类监管,分级落实,并配备环境应急设备;为加强污染源排放口规范化管理,该局进一步增加了环境监测频次,对重点排污单位,进行定期巡查和不定期突击抽查,现场监察采取常规监察与明察暗访相结合的方式。
此外,该局还针对不同企业类型,梳理了监管重点任务:重点排污企业监督其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达标排放;对超标排放的企业实行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整改治理任务的企业,责令停产整顿;对擅自停运治污设施的企业,实施严管重罚,并追究负责人的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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