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法治成为城市核心竞争力,用法治构筑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的坚实基础。”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谢圣仁介绍,在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过程中,市司法局将积极履行“一个统筹、四大职能”,在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市、服务高质量发展、创建全国法治政府示范市、提升公共法律服务供给能力等方面聚焦发力。
坚持立法引领,构建文明制度体系。运用地方立法优势推进精细化立法:《济南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助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济南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济南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破解治霾现实难题;《济南市名泉保护条例》《济南市河道管理保护条例》突出补水保泉等鲜明地方特色;《济南市12345市民服务热线条例》成为全国首部“政府热线法规”。下一步,高质量推进《济南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济南市物业管理条例》等立法项目尽快出台实施。
规范行政执法,树立公正文明风气。深入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率先打造“济南市行政执法监督智慧平台”,推进行政执法监督信息化。全力做好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审查和管理工作,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检查文书使用。推进包容审慎精准执法,完善行政处罚“四张清单”制度,在法治框架内明确“不予、减轻、从轻和从重”处罚的适用情形,压缩自由裁量空间。
提升公共法律服务,展现文明担当。开展“法援惠民生”系列活动,推进法援便民直通车下基层志愿服务,持续擦亮“温暖法援”品牌。推进公证业务平台与政务信息数据对接共享,提升公证便民惠民实效。推进东西“两翼”法律服务集聚区建设,打造“法律产业生态圈”。开展“调解惠民”行动,培育600名“法律明白人”,建立100个“一站式”纠纷调解中心,配备村(社区)人民调解员超过1.8万人,推进人民调解组织全覆盖。
聚力法治宣传,厚植文明土壤。制定实施“八五”普法规划,持续擦亮“法治六进”品牌,开展宪法、民法典“十进”活动。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建立普法履职报告年度公开制度;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开展“与文明相伴、和法治同行”主题文艺创作,开展首届优秀法治文化作品征集评选活动;推行《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动态管理办法》,深化法治乡村“十个一”创建,打造新时代依法治村“济南样板”。
锚定强省会战略,文明法治同创。聚焦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国家战略、强省会战略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继续加强沿黄九省(自治区)省会(首府)法治协作、省会经济圈一体化法治协作平台建设,健全完善法治协作项目库,围绕新旧动能转换、绿色生态发展、文化保护传承等重点靶向立法,牵头设立黄河律师联盟、公证行业发展联盟、司法鉴定发展联盟,组建法治协作研究中心,推动黄河流域法律服务一体化发展。以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为目标,召开全市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动员大会,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全方位多层次展开。 (本报记者杨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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