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4月23日讯(记者 杨晨)近日,市政府办公厅公布《济南市人民政府2021年立法工作计划》。今年的立法计划包括《济南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济南市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济南市房屋安全鉴定管理办法》《济南市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4件确保类立法项目和《济南市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办法》《济南市农村公共供水管理办法》《济南市城乡供排水水质督查办法》等3件调研类立法项目。同时,将根据全面深化改革、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及上位法制定、修改、废止情况,适时作出政府规章立、改、废安排。
2020年10月,市司法局按相关规定启动2021年市政府规章立法计划编制工作,遵循立法立项公开的原则,通过向社会公众公开征集、市政府部门申报等方式,共收到政府规章建议项目9件。针对收集到的立法建议项目,市司法局在整体把握、统筹兼顾基础上,灵活运用调研、论证、走访、座谈等方式,精准回应相关领域社会热点问题,最大限度凝聚社会共识,站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全局高度,科学编制立法计划,为全市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2020年3月拟定《2021年市政府立法计划(草案)》,报市政府第122次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4月9日报市委批准后印发实施,有效确保了政府立法工作计划制定的科学性、合法性和规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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