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4月19日讯(记者杨晨)记者今天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即日起济南交警将在全市范围内启动“全车全程系好安全带”安全守护行动,全面开展汽车驾乘人员安全带使用的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工作,严查汽车驾乘人员“不系安全带”违法行为。
行动将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持续开展宣传引导,加大劝导查纠力度,逐步引导形成系好安全带、安全文明出行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最大限度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事故预防效果的统一。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行动主要从“源头检查、执法管理、协同劝导、行业示范”等4个方面入手进行综合整治。坚持现场查处与自动抓拍相结合,根据出行特点,分析梳理驾乘人不系安全带违法行为的高发时段、重点点位、重点路段,对汽车驾乘人员不系安全带行为实施常态化、精准化管理。用好教育、警告、罚款、记分手段,形成处罚一例、教育一片的整治效果。
按照相关规定,在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依据《道交法》第51条、《道交法》第90条,处以记2分罚款50元的处罚。机动车行驶时,乘坐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依据《道交法》第51条,《道交法》第89条,处罚款20元的处罚。根据《济南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四十条:乘坐家庭乘用车时,未满十周岁未成年人应当坐后排座椅,未满四周岁儿童应当使用儿童安全座椅。在此次整治行动开展的前期,交警部门的管理将以劝导、纠正为主。但是,从保护儿童生命安全的角度出发,儿童乘坐机动车一定要按照规定系好安全带或使用安全座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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