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3月27日讯(记者冯瑜)为保障辖区群众利益和合法诉求,市生态环境局市中分局高度重视环境信访工作,坚持群众无小事、高效服务市民的理念,建立了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经常抓的工作机制,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对待群众信访,创新八个“有”,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不断提高生态环境信访水平。
“我们总结概括的这八个‘有’,具体指的是高度紧张有精神、思路清晰有办法、科学监测有依据、反应敏捷有速度、圆桌会议有商量、‘四心’待人有态度、主动作为有担当、举一反三有经验”,市生态环境局市中分局党组书记、局长杨文静介绍。
环境信访工作是立交桥,不是单行线。“我们始终按照省生态环境厅党组的部署,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绝对不能说‘不归我管’,绝对不能让老百姓的诉求掉到空里。”市生态环境局市中分局党组成员、监理站站长肖延真列举了一件他亲身经历的事情。执法大队接到了一家石料加工厂无手续生产加工、盗采山石的举报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属于自然资源部门职责。他们没有一推了之,而是按照相关程序主动协调并移交到自然资源部门处理,并回复了举报人。
主动作为担当外,市生态环境局市中分局不断践行“反应敏捷有速度”。去年年底,肖延真值班时接到一个电话,对方投诉附近建筑工地噪音太大影响休息。看一眼挂钟,近凌晨1:00。没有犹豫,他迅速穿上外套赶到现场,协调施工单位将施工中产生环境噪声较大的车辆、泵车等设备挪到远离居民楼的位置,同时和投诉人沟通解释,得到对方理解和称赞。
面对各种各样的群众环境信访,必须不断创新解决形式,才能化解深层次矛盾。市生态环境局市中分局建立了圆桌会议对话机制,通过多方参与的形式化解群访、集体访的发生。八一立交桥附近有家公司,为保障机房24小时恒温,均开启空调设备,产生的噪声引起附近小区居民不满。这家公司大楼建成投入使用已十几年,楼层高度20余层,噪声的治理难度和投资额均较大。为解决居民诉求,市生态环境局市中分局组织街道办事处、公司、11名居民代表参加了圆桌会谈。被投诉的公司介绍了噪声治理进度、时限及投资情况,获得居民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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