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济南千佛山北入口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近日发布。
根据征求意见,被征收房屋约656户(个),住宅房屋约653户(个),非住宅约3户(个)。征收补偿签约期限为60天。其中,选择货币补偿方式的征收补偿集中签约期限为20天,选择产权调换补偿方式的征收补偿集中签约期限为40天。
根据相关公示,确定房屋征收范围东至历山路、西至千佛山路、南至经十一路、北至经十路。具体门牌号为:经十路17398号(齐鲁宾馆高层公寓及办公房、1号、1-1号、2号、3号、4号、5号、6号、6-1号、7号、8号、9号及平房);经十路17386号,千佛山路8号(银座佳驿),历山路181号(含181-1号、181-2号),历山路185号(含185-1号至185-13号),经十一路11号(顺通石化加油站、库房及棚子)。以上门牌包括副号、旁门及附属建筑物。最终的房屋征收范围以征收决定公告载明的房屋征收范围为准。
项目征收补偿方式包括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被征收的住宅房屋,补偿价值按照其所处区位新建普通商品住宅市场价格,结合被征收房屋建筑结构、层次、朝向和装饰装修情况等因素评估确定。选择产权调换的,被征收人或具备房改购房资格条件的公有房屋承租人按照征收补偿方案规定的范围和标准选择安置房屋,实行异地安置,地点为伴山居。
征收住宅房屋,被征收人或者公有房屋承租人选择货币补偿方式的,根据签约和搬迁时间的不同,最高可给予不超过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15%的货币补偿奖励。超过货币补偿集中签约期限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并搬迁交验空房的,给予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2%的货币补偿奖励。(本栏整理/本报记者付晓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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