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24日,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在其新浪官方微博发布《关于G334次列车乘客“霸座”事件的调查处理情况》,根据该通报,乘客“霸座”事件当事人孙某被处以治安罚款200元,并在一定期限内被限制购票乘坐火车。
2018年8月21日,一段“女乘客在G334次列车上遇座霸”的视频在网络上热传。视频显示,从济南开往北京的高铁上,一名男乘客不肯对号入座,抢占女乘客的座位,声称“我站不起来,到站帮我找个轮椅”,列车长和乘警劝说无果,该男子拒绝让座,被网友称为“高铁座霸”。22日晚,当事男子孙某回应称:自己当时态度不太好,现在对自己的行为很后悔,并向女乘客表示道歉。
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发布的上述微博称,针对社会关注的乘客“霸座”事件,铁路公安部门已对事件调查、取证完结。济南铁路公安处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一款三项之规定,给予孙某治安罚款200元的处罚。铁路客运部门依据《关于在一定期限内适当限制特定严重失信人乘坐火车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关于限制铁路旅客运输领域严重失信人购买车票的管理办法》的规定,在铁路征信体系中记录该旅客信息,并在一定期限内限制其购票乘坐火车。据《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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