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代玲玲 通讯员 刘儒林 报道
本报济南讯日前,山东省级财政出台三项奖励政策支持民营经济加快发展。
其中,载体培育综合评价奖励方面,对认定的特色产业集群、小微创新创业示范基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实施综合评价,评价结果前10位的,省级财政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一次性奖励。
高成长性企业培育综合奖励政策方面,每年按照升规纳统、瞪羚、独角兽、专精特新“小巨人”、单项冠军培育数量,以及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数量、质量等,对县(市、区)实施综合评价,评价结果前3名的县(市、区),省级财政分别给予500万元一次性奖补,省级新旧动能转换基金对纳入省级瞪羚、独角兽、单项冠军名单的企业给予重点投资支持。
新跨越民营企业奖励政策方面,对符合新旧动能转换政策要求、年销售收入首次突破100亿元、500亿元、1000亿元的民营企业,省级财政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300万元、500万元。
新闻推荐
新政推出后,济南市共有45名老年朋友报名申请驾驶证。赵家生老人也成为驾考新政受益领取驾驶证第一人。据了解,从学车到拿...
济南新闻,故乡情,家乡事!故乡眼中的骄子,也是恋家的人。济南,是陪我们行走一生的行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