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市司法局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牵头组织各级政务服务部门,在全省率先开展推进“无证明城市”创建工作,以实现证明事项“法无规定一律取消”和“法有规定无需群众提交”为目标,简化群众办事程序,切实做到让数据多跑腿、让群众少跑腿,从“减证便民”向“无证利民”不断推进,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全力打造金牌营商环境“济南样板”。
亮点一:全面梳理简化事项,实现清单之外再无证明。组织市直部门全面梳理行政许可、行政确认等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行业领域证明事项,坚持“法无规定一律取消”,严把证明事项源头关口,对凡是没有列入全省统一证明事项通用目录清单,也没有济南市地方性法规为依据的证明事项,一律予以取消。出台《济南市市直部门证明事项实施清单》,明确自2020年10月1日起,全市各级政务服务部门对未列入清单的事项一律不得索要证明,确保“没有法定依据的一项不多,有依据有需要的一项不少”。
亮点二:推进转变办理方式,实现群众办事无需提交。以“法有规定无需群众提交”为原则,凡是能够通过数据查询、部门核验、告知承诺、网上开具、部门代办等方式实现证明目的的,一律转变办理方式,变“群众跑”为“数据跑”“部门跑”,不再要求群众和企业提交。开通山东省政务服务网济南站点、泉城办APP“证明直通车”功能,实现高频证明“网上办”“掌上办”。深度应用区块链、人工智能、移动互联网、人脸识别等信息技术,共享数据资源1万余项,开放数据2500余万条。
亮点三:建立健全配套机制,实现改革成果惠及于民。建立清单管理、动态调整、部门核验、责任追究和容错免责等一系列相关配套管理制度,为改革创新、担当作为提供制度保障。全面推开告知承诺制度,除直接关系国家安全、人身安全、重大财产安全、生态环保等事项外,其余证明事项全部纳入告知承诺范围。依托12345市民服务热线,接受群众和企业监督。对实施清单执行不力,擅自要求群众和企业提交证明、“变相证明”等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无证明城市”创建工作开展以来,共梳理明确24个市直部门共982项证明事项实施标准,其中,330项通过直接取消、数据核验、网上开具、告知承诺、部门代办等方式办理,493项由公民和法人自持法定证照和凭证办理,不再要求群众和企业提交证明,实现了提供证明的责任由“百姓之肩”换到“政府之肩”。证明事项清单实施以来,全市已减少群众和企业提交各类证明材料5000余件,“无证利民”成效初显,打通了司法为民的“最后一公里”。
(本报记者 杨晨 通讯员 田大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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