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月1日讯(记者 杨晨 通讯员 李昌远)记者日前从合作制齐鲁公证处成立大会上获悉,按照省政府关于省属事业单位改革相关规定和省司法厅党委决策部署,原山东省济南市齐鲁公证处由公益三类事业单位转制为合作制公证处,与济南市高新公证处重组整合,济南市高新公证处不再存续,合作制山东省济南市齐鲁公证处宣告成立,并于2021年1月1日对外正式开展业务,执业区域为济南市辖区,由济南市司法局实施日常监督管理。
下一步,合作制齐鲁公证处将积极构建“全覆盖、全方位”的公证便民服务格局。在服务方式方面,将大力推动公证信息化进程,引入“区块链+公证”、“互联网+公证”等高新技术理念,积极推进公证事项“放管服”,努力实现公证“最多跑一次”和公证“马上办、网上办”。积极探索为当事人提供综合性、全方位、全程公证法律服务的途径和方法,拓展服务深度,提高服务层次,实现公证单一职能向综合职能的转变。在服务水平方面,将严格遵守执业规定,持续规范确保公证公信力,维护公证行业公正严谨形象,全力推动合作制齐鲁公证处走在全省乃至全国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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