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初预算对日常公用支出、一般业务经费和发展类项目实行“3个10%”压减,对绩效评价结果为优良等次以下的项目压减20%,对投向一般竞争性领域的资金压减30%,同时不再安排一般公务用车购置,除危房外不再安排办公用房维修改造支出
■实施最严格的存量资金收回标准,对结转超过一年的省级财政资金、超过两年的中央转移支付资金、政府采购节约资金以及不具备实施条件的项目资金,全部收回
■前11个月,全省民生支出完成7345亿元,民生支出占比达到77.8%,其中卫生健康支出增长4.8%、教育支出增长3.1%,分别高于财政支出增幅4.7个和3个百分点
□记 者 代玲玲
通讯员 侯志虹 报道
本报济南讯 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今年以来,省级财政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政府过紧日子的决策部署,按照“量入为出、精打细算、有保有压、急需先办”的原则,大力压一般、保重点,共压减收回各类财政资金162亿元,全部用于支持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资金保障。
省财政厅日前发布数据显示,1-11月,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067亿元,同比增长0.9%,比前10个月提高1.3个百分点。同期,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442亿元,增长0.1%,比前10个月提高1.9个百分点。这也是山东财政收支增幅首次转正。
今年以来,财政整体上面临减收增支压力。一方面,受疫情影响,财政收入呈下降态势;另一方面,为对冲疫情影响,财政政策还需加大力度,基层运转、民生发展等都需要真金白银的保障。为确保民生得到有效改善,省财政统筹采取“压、缓、停、收、保、管”六项措施,集中财力保重点。
“压”,即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年初预算对日常公用支出、一般业务经费和发展类项目实行“3个10%”压减,对绩效评价结果为优良等次以下的项目压减20%,对投向一般竞争性领域的资金压减30%,同时不再安排一般公务用车购置,除危房外不再安排办公用房维修改造支出。执行中,省级对差旅费再压减30%,对公务接待费、会议费、培训费再压减60%,对无法执行的因公出国(境)费全部收回,非必需的计算机设备、办公设备和家具等停止采购,进一步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缓”,即压减暂缓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对政策目标不明确的对下工作经费补助及一般奖补类支出全部收回,对可暂缓实施的项目支出进一步加大压减力度,确保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在年初预算压减的基础上再压减60%以上。
“停”,即停止安排没有硬性政策规定的支出。严格控制新增支出,没有硬性政策规定的支出一律不予安排。党政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一律不增加编外人员经费,应由本单位正常履行职责的工作事项,一律要求不得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变相增加编外人员经费。除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有明确要求以及疫情防控需要外,一律不再出台扩面提标以及新的增支政策。
“收”,即清理收回存量资金。实施最严格的收回标准,对结转超过一年的省级财政资金、超过两年的中央转移支付资金、政府采购节约资金以及不具备实施条件的项目资金,全部收回。拓展存量资金收回范围,将预算单位实有账户财政拨款结余、行政和参公单位非财政拨款结余全部收回,财政拨款形成的利息收入全部上缴财政。全面清理财政专户资金,对闲置两年以上的非急需资金全部收回统筹使用。
“保”,即保障民生等重点支出。对基本民生政策,“六稳”“六保”任务,教育、科技、扶贫、水利等重点领域,以及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等刚性急需支出,予以重点保障,确保基本民生支出只增不减、重点领域支出保障到位。前11个月,全省民生支出完成7345亿元,民生支出占比达到77.8%,其中卫生健康支出增长4.8%、教育支出增长3.1%,分别高于财政支出增幅4.7个和3个百分点。
“管”,即对预算支出实行分类管理。区分不同类别支出,对省级支出实施“红黄绿”预警管控。对禁止安排类支出实行“红色禁行”控制,一律不予安排;对压减暂缓的支出实行“黄色预警”管理,根据调整后的资金规模重新研究,分批分配下达;对重点保障的支出实行“绿色通道”畅行,全力予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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