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莱芜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也称普通刑事犯罪检察部,其实并不普通,它管辖罪名多、案件数量多、牵头工作多,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刑事检察重点工作的牵头部门。 今年以来,该部门坚守初心与使命,以增强人民群众获得幸福感安全感为己任,在匡扶正义的道路上不负韶华、砥砺前行。
重拳出击,全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莱芜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强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依法严惩了一大批黑恶势力犯罪。
其中,在办理庞某某等25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过程中,6名检察官提前介入侦查,连续奋战9 个月,指导补充证据材料 18卷,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议、公检法联席会议20余次,对案件实施和定性问题进行集体研究和反复打磨,最终形成了9万余字的起诉书和周密详尽的出庭预案,全案25名犯罪嫌疑人涉及 11 个罪名、219 起犯罪事实,历经9天庭前会议和11天庭审,圆满完成公诉任务。法院以庞某某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等七项罪名,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24名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至两年并处罚金。该案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服务大局典型案例,该案的起诉书、公诉意见书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涉黑涉恶案件优秀法律文书。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第一检察部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责,严格依法精准办案,既不拔高凑数也不降格处理,确保涉黑涉恶案件在检察环节优质高效办结。今年以来,依法批准逮捕黑恶犯罪嫌疑人2件6人,提起公诉2件4人,发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27份,发放检察建议数列全市检察机关第一位。办理的杨某某等人寻衅滋事案入选《 山东省检察机关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典型案例汇编》。
严把质量,聚焦主责主业强职能
内设机构改革以来,第一检察部牢固树立案件质量就是生命线的意识,充分发挥“捕诉一体”体制优势,完善提前介入工作机制,强化引导侦查和捕后跟踪监督,着力提升办案质效。
一年来,第一检察部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批准逮捕 44件68人,不捕 7件15 人,起诉602件678人,不起诉73件98人。办案中,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罪行,且对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量刑建议的,依法从宽处理;着力提升量刑建议精准化水平,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率全市第一。
新年伊始,疫情爆发,全国上下都笼罩在阴霾之下,邓甲却与疫情防控人员发生争执,暴力抗拒执法并殴打疫情防控人员和公安民警。案件受理后,第一检察部检察官解建英依法告知邓甲享有的诉讼权利和认罪认罚制度的相关法律规定,书面听取其意见,为其指派法律援助律师,并在律师见证下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在办案“ 加速度” 的同时,确保案件质量“不打折”。最终,该案从批准逮捕到开庭审理仅用了一周时间,成为全省首例公开宣判的涉疫情妨害公务罪案,用过硬的专业素养演绎了“莱检速度”,这起案件也先后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涉疫情防控十大典型案例和第三批全国检察机关依法办理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典型案例。
抓强队伍,充实专业人才力量储备
9月9日下午,莱芜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王专德像往常出庭公诉一样,对办理的一起抢劫案做开庭前的最后准备,此时法庭门被轻轻推开,由该院检委会委员组成的听庭评议组悄悄地坐到了旁听席上。
像这样不打招呼“推门听庭”,是莱芜区检察院正在开展的一项常态化活动,在第一线“原生态”考察检察官庭前准备情况、庭审指控情况和临场应变情况。除此之外,庭后立即开展“集中评议”,由检委会委员、资深检察官等围绕查摆问题、检视不足的要求,第一时间对出庭检察官的出庭情况进行讲评,直指检察官在庭审预判力、掌控力、应变力等方面的欠缺,倒逼检察官找差距、补短板,持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和办案水平。
今年以来,第一检察部始终致力于打造专业化队伍,坚持缺什么练什么,差什么补什么,通过“检察官教检察官”“自己讲自己办的案件”等方式,队伍建设成效凸显,在重大考验面前经受住了检验。
有付出就会有回报,在今年举办的第八届全省十佳公诉人暨优秀公诉人业务竞赛中,白莹洁荣获“全省优秀公诉人”称号;在 2020 年度济南市公诉人与律师论辩赛中,李文源获得“优秀辩手”称号,并被济南市检察院聘请为济南市检察机关检察教员;在济南市法学会组织的“疫情防控与市域社会治理”主题论文评审中,解建英撰写的《加强危害疫情防控等犯罪行为执法司法研究》荣获三等奖。 张丙栋
——记济南市莱芜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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