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龙 通讯员 梁齐彬)槐荫区抓住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机构改革等契机,聚焦解决多头执法、执法扰民等顽疾,持续完善权责统一、精简高效、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
优化执法机构,整合机构职能。印发《关于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进一步整合文化市场、市场监管相关执法机构,实行综合设置,调整优化执法职能,实行“局队合一”体制;下沉执法重心,完善联动机制。进一步理顺街道管理体制,完善“属地管理”和综合考评机制,制定关于推进街道派驻执法体制的工作方案,明确街道办事处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作为街道综合执法平台,统筹辖区内派驻机构和基层执法力量,开展综合执法工作;推进执法规范,提升执法效能。实施权责清单制度,从源头上全面梳理、规范和精简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事项。明确监管执法职责边界,实现执法事项和相关职责实行清单化动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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