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2月13日讯(记者 冯瑜)今天傍晚,市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发布通知,决定自2020年12月13日22时起,将重污染天气预警等级由现执行的红色预警调整为橙色预警,并同步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根据市生态环境部门与气象部门联合会商结果,结合空气质量监测数据,济南市空气质量有所好转。按照省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专项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12月5日至12月12日重污染天气过程应对工作的函》有关要求,济南市做出以上决定。
应急响应期间,济南将采取工业企业、扬尘污染、移动源污染减排措施。工业企业按照2020年度最新修订的应急减排清单采取限产停产等减排措施;非冰冻期适当增加道路机扫和洒水降尘作业频次和范围、停止土石方施工作业、水泥、砂石、渣土等易飞扬细颗粒材料和易扬尘垃圾清扫、归方码垛及装卸作业等扬尘污染减排措施。
移动源污染减排方面,采取绕城高速公路以内及各区县建成区禁行渣土砂石运输车,未安装密闭装置易产生遗撒的运输车辆停止上路;矿山(含煤矿)、洗煤厂、绕城高速公路以内及各区县建成区的物流园区范围内的企业(民生保障类除外)等涉及大宗原料和产品运输(日常车辆进出量超过10辆次)的单位停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含燃气)进行运输(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等除外)等减排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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