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0月27日讯(记者 杨晨)记者今天从市司法局获悉,按照市政府统一安排,自2020年11月2日起,市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受理行政复议申请、接受行政复议咨询工作场所变更为济南市历下区龙奥西路1号银丰财富广场B座3楼行政复议中心(001、002窗口;电话:0531—68967465,68967466),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路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行政复议窗口不再办理上述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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