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小伙子王潇年幼时随父亲南下经商,经过30余年的打拼,如今的他早已独当一面。去年,王潇回到了故乡济南。“现如今养老事业已成为服务于夕阳人群的朝阳产业。听说,近几年政府也出台了多项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业发展,我这次回来就是想借政策‘东风’,开设一个养老服务机构,为家乡做点贡献。”记者了解到,目前社会力量参与最多的是机构养老,有四成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已经实现了公建民营。◎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于娜
四成日间照料中心为公建民营
其实,像王潇这样对养老服务行业抱有一腔热血的创业者不在少数。数据显示,社会力量参与最多的为机构养老业务,开办或托管养老机构成为主要方式。据了解,结合国内其他城市经验和济南实际情况,建立一个由个人、家庭、社会和政府共同组成的养老服务保障体系,以家庭养老为基础,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为依托,机构集中养老为支撑,是未来养老服务保障的主要模式。
在省会济南,兴办养老机构选址是个大问题。为破解利用闲置资源发展养老服务的难题,鼓励更多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2018年底,济南市民政局联合多部门出台《关于利用闲置社会资源举办养老服务机构有关问题的通知》,对申请举办养老服务机构的非民用建筑物的产权、安全性、房产功能变更时限等问题进行了明确。济南市民政局养老服务处处长孔彬介绍,目前公建民营也是一个重要的选择方向。“公建民营是指政府通过承包、委托、联合经营等方式,将政府拥有所有权的养老设施交给企业、社会组织或个人运营。对各级政府、街道(镇)和集体建设改造的养老服务设施,按一定程序和标准无偿或低偿委托养老服务企业(组织)运营。目前我市已建成的4处区(县)级以上养老服务中心、80处街道级养老服务中心、40%的日间照料中心均为公建民营项目。”事实证明,该模式大大促进了民营资本进入养老市场的积极性;同时,由于政府起到督促和考评作用,运营方必须把更多的精力投入在养老服务上,从而形成市场层面的良性竞争。
养老领军企业和社会组织有奖补
针对养老产业“投资大、周期长、见效慢”的特点和社会化力量兴办养老服务设施运营成本居高不下的现状,政府加大了对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设施的支持力度,仅2018年、2019年,山东省市拨付市级以上养老服务专项资金补助就达2亿余元。2019年,济南出台《济南市支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补助实施细则》,推出一次性建设补助、运营补助、养老服务人才培养补助、健康养老需求综合评估项目补助等多项专项补助举措,鼓励和推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养老服务。符合条件的新建养老机构可以获得一次性建设补助,依据市级统一评定的机构等级,对照《国家养老服务信息系统》录入人数和老年人能力评估结果,可按照每人每年500-3000元不等的标准实施差异化补助,从2018年起连补三年。
此外,对连锁运营5家以上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的领军企业或社会组织还将给予一次性奖补。到2020年年底,全市培育和引进连锁化、规模化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企业(组织)20家以上,支持培育有区域影响力的品牌连锁养老服务企业(组织)2家,对纳入省市品牌建设规划的企业,按规定给予奖励。制定养老服务企业(组织)准入门槛,建立政府购买养老服务企业(组织)目录库。
鼓励民办机构建设护理型床位
“下一步,民政等部门将加快完善养老体系建设,让‘养老蛋糕’更有‘营养’。”孔彬表示,养老是一项重要的民生事业,需要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整合社会力量、民间资本等多方资源共同推进。瞄准刚需,在全市统筹推进老年护理床位建设,鼓励有条件的二级医院及以下医疗机构和民营医疗机构发挥优势,开设老年护理床位;通过差别化补贴,鼓励民办养老机构建设护理型床位,收住失能失智老年人。通过税收、土地、放宽信贷、建设和运营补贴等政策措施,吸引更多社会力量、社会资本参与我市养老设施建设管理运营,积极培育本土养老机构品牌,鼓励他们连锁经营,为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养老产业营造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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