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济南消息9月9日,济南市委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发布《济南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并通报了3起典型欺诈骗保案件。据了解,济南将按照举报线索中查实欺诈骗保金额的一定比例,对符合条件的举报人予以奖励,最高额度10万元。
济南市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彭鑫在会上介绍,为加强社会监督,营造全员参与监督的浓厚氛围,鼓励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举报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行为,举报事项同时符合三个条件的,将给予奖励:一是举报情况经查证属实,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或因举报避免医疗保障基金损失;二是提供的主要事实、证据事先未被医疗保障部门掌握;三是选择愿意得到举报奖励。
奖励标准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物质奖励按照举报线索中查实欺诈骗保金额的一定比例,对符合条件的举报人予以奖励,最高额度10万元。对举报行为虽不涉及实际额度但可避免医保基金损失的,也可视情形给予200元至1000元奖励。
对符合奖励条件的,医保部门将及时提出奖励对象和奖励金额建议,并向举报人发出《举报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领奖通知书》。举报人接到通知后,如愿意选择获取奖励,可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及《举报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领奖通知书》领取奖金。
截至目前,已经奖励提供证据及线索的举报人3名,另有2名举报人正在履行举报奖励核实程序。另据悉,从去年四月份至今,济南市已累计检查定点医药机构6292家次,暂停医保协议88家,解除医保协议24家,追回医保基金4836余万元。
新闻推荐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潘世金济南传媒学校张志强老师是一名心中有爱,眼里有光,行中有慧的老师,自参加工作以...
济南新闻,家乡的大事、小事、新鲜事。在每一个深夜,家乡挂心上,用故乡情为你取暖,陪你入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