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7月22日,我区首批“租赁住房补贴”资金全面发放到位,本次发放涵盖“城市户籍中低收入家庭”、“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及“城市保洁员”四类家庭,共计发放525户次,发放资金1074487元,极大改善了住房困难群众的住房条件,进一步完善了我区住房保障制度。
据悉,2019年10月25日,济南市出台“《关于印发济南市城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赁住房补贴保障标准及办理程序的规定(试行)等3个规定的通知》济政办发〔2019〕23号”文件,2019年11月1日起正式执行,简称“补贴新政”。“补贴新政”文件首次把我区一同纳入执行范围,在进一步提高城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赁住房补贴保障标准的基础上,又将“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及城市保洁员家庭”纳入租赁住房补贴保障范围。“补贴新政”涵盖范围更广、补贴标准更高。区住建局接到“补贴新政”文件后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相关科室积极落实开展工作,疫情期间更是采取“无接触、网上申请”的方式持续将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群众不断纳入保障范围,截止到今年6月30日,区住建局住房保障科已为102家企业开通“新就业职工及外来务工人员”租赁住房补贴申请账户,完成“补贴新政”申请家庭审核412户,完成率达206%。
目前,我区2020年度租赁住房补贴申请仍在进行中,“城市户籍中低收入家庭”可到户籍所在地镇街进行申报,“新就业职工及外来务工人员”可到公司相关部门进行补贴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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