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7月2日讯(记者王晓菲通讯员王卓刘杨许全航)记者从市社保中心获悉,济南市继续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三项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对中小微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单位方式参加三项社会保险费的,免征单位缴费部分的政策,延长执行到2020年12月底;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减半征收的政策,延长执行到2020年6月底。
济南市阶段性社保减免政策落实后,截至6月底,全市共计为企业减免社保费56.42亿元。本次延长社保阶段性减免政策,预计全年为济南市企业减轻负担113.78亿元。此外,济南市社保部门也将继续采取有效措施,在减负同时确保参保人员各项社保待遇不降低,且按时足额发放到位。
市社保中心工作人员介绍,继续执行阶段性减免社保政策后,市社保中心根据规定及时调整了信息系统,确保企业继续通过“无感智办”的方式自动享受到减免优惠政策。符合免征条件的企业仍然“免填单、免申请”,无须任何操作,在申报缴费环节,系统会自动计算并直接扣减企业的社保费减免金额。通过个性化定制服务,无论是大型企业还是中小微企业,在登录社保网上服务系统同时,都会收到自己企业适用的减免政策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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