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济南出台《人力资本价值出资管理办法(试行)》,率先创立“人才有价”评估系统,为人才“明码标价”。《办法》旨在解决各类人才创新创业融资难、人力资本价值无法出资注册公司等问题,通过将身价标准化、数字化、货币化,为人才赋予金融价值,为人才价值交易、银行授信和岗位匹配提供参考,为企业和个人提供创新创业全生命周期服务。(6月25日《工人日报》)
人才就是生产力,人才就是资本,人才就是权益,这早已成为社会共识。大家都知道人才的价值和意义,只是这种认知长期以来一直处于一种笼统、模糊的状态,缺乏明确性、具体性。一个人才,他的无形资产系数或者价值系数到底是多少呢?只靠他的人才价值属性,能获得多少银行授信?能折合成多少出资?对这些问题,恐怕人们凭着主观认知难以给出答案。
人才是一种非常重要的市场要素、市场资源,在很多市场活动中都为人才的价值变现提供了空间和机会。比如,《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据此,人才价值不在不得出资的财产之列,经评估后,可以作为一种出资方式。金融机构凭借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向申请人授信放贷已经成为一种通行做法,人才价值显然具备无形资产的特征。
然而,如果人才的价值没有明确的价格体现,处于混沌状态,那么,在一些具体的市场操作中,人才的价值可能就难以得到客观公正的对待,难以得到货币化认可,就无法被有效配置,变现为对等的市场资源和机会。这样,人才资源的活力就被束缚了,不能充分发挥作用、释放能量。
济南在全国率先建立“人才有价”评估机制和系统,探索人力资本“标价”方式,迈出了具有示范引领意义的关键一步。“人才有价”系统通过将每一名人才的身价标准化、数字化、货币化,为人才赋予可以量化的金融价值,且利用大数据算法,结合400多项指标、数千个要素,对人才的身价进行综合评估,并像征信系统出具信用报告一样能够给出人才身价、金融价值和岗位价值报告,就确保了人才价值评估的全面性、客观性、准确性。基于人才身价报告,人才的价值可以作为一种产权受到法律保护,可以作为法律允许的注册出资方式,作为银行授信、岗位匹配和人才交易的依据或参考。
“人才有价”机制效果初显:在自贸试验区济南片区登记注册的公司,其股东的人力资本价值出资额最高可占注册资本总额的70%;没有质押没有担保的山东和同信息科技公司,原本账面上一度只剩下1.99万元,陷入困境,但凭着该企业9名专家的“身价”,赢来3000万元融资支持,成功获得“新生”;山东山大华天软件公司的科研骨干团队,更是通过“人才有价”系统的评估获得了亿元授信……
“人才有价”顺应了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要求,充分释放了人才资源的市场活力,有利于人才的价值实现,有利于激励引导人才的养成,也有利于市场主体的生存、创新、发展。(李英锋)
新闻推荐
中医传承“艾”在民间济南市中医诊所联盟成立暨首届“艾”文化节活动举行
活动现场为“济南市中医诊所联盟”揭牌。(本报记者崔健摄)工作人员让孩子们体验传统的艾灸文化。本报6月25...
济南新闻,故乡情,家乡事!故乡眼中的骄子,也是恋家的人。济南,是陪我们行走一生的行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