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3月31日讯(记者 王晓菲)记者从市医保局获悉,疫情期间,济南市在市级统筹统一企业医疗和生育两险缴费比例基础上,两次出台降低缴费比例政策,又为中小微企业出台了暂缓缴费、免收滞纳金且不影响职工医保待遇的政策,全年将减轻企业医保缴费负担约36亿元。截至目前,为3543家面临生产经营困难中小企业办理了职工医疗、生育保险缓缴手续,缓缴金额合计1.36亿元。
此前,济南市出台了参保单位缴费比例降低1%和全市企业阶段性再降1.5%的降低缴费比例政策,特别是将降费政策延伸到了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为其阶段性降低0.5-2.5个百分点的缴费比例。以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为例,该企业平均每月可少缴医疗、生育保险费25.83万元,全年减负180.78万元。
受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确实无力足额缴纳职工医疗、生育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可以提出缓缴申请,累计缓缴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职工可按规定依法享受医疗、生育保险待遇。济南市中小微企业通过这项政策的落地实施,可以暂时不用考虑医保缴费的资金问题,为企业复工复产谋求生存和发展腾出了资金空间。山东天道恒信教育总经理张敏说:“疫情对我们培训和教育行业产生了较大影响,公司前期基本上是全员停工的状态。医保缓缴政策不但让我们缓缴了12万元的医保费用,也不耽误享受医保按比例减免政策,员工的医保待遇不受任何影响,给了我们很大的信心。相信通过这次缓冲期,我们可以尽快将企业的经营恢复到疫情之前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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