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月9日讯(实习记者张一平通讯员费聿凡)近日,济南市公安局长清区分局崮山派出所民警将涉嫌冒充老板骗财骗色的犯罪嫌疑人芦某凡传唤至公安机关接受讯问。目前,公安机关已对嫌疑人芦某凡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2019年7月,通过朋友介绍,济南市长清区孟某与“从国外学成归来的高富帅”芦某凡相识,两人来来往往,情投意合,于9月份确定了恋爱关系。
10月份,孟某在自己所在的公司员工内部聚会时,带上“高富帅”的男友芦某凡一同前往。就餐期间,孟某公司老板赵某和杨某说起想买一辆丰田阿尔法汽车,自己的朋友也想买,但济南没有4S店不好买。这时,芦某凡自告奋勇地说,自己以前就是做汽车生意的,现场还打电话联系自己的朋友,“不光可以订到这个车型,还比市场价格要便宜”。几杯酒下肚,双方一拍即合,购买阿尔法汽车的事情提上了“议程”。
之后几天,芦某凡通过索要订金、余款等等方式,共收取175万余元,并以“汽车需要过关检”“大雾天气高速封闭”等理由多次推托交车时间。经过多次催促无果后,孟某开始怀疑这个恋爱时多次带她购买奢侈品的“高富帅”,意识到可能被骗。在慎重分析和考虑后,12月19日,孟某和老板赵某一起到公安机关报案。
接报后,济南市公安局长清区分局立即组织警力展开侦查。
经公安机关侦查得知,犯罪嫌疑人芦某凡(男)中专毕业后在某单位当司机,后来辞职创业,欠下105万元的投资款,没有任何收入,一直靠360借条、借呗、信用卡等借款平台,相互倒钱。眼看债台高筑,生活举步维艰,芦某凡动了歪心思,冒充“高富帅”的贵公子,利用感情对孟某伸出了不法之手,这次诈骗孟某公司老板赵某和杨某的175万余元都用来还债或消费了。
2019年12月25日,济南市公安局长清区分局崮山派出所民警将犯罪嫌疑人芦某凡传唤至公安机关接受讯问。芦某凡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之规定,涉嫌诈骗罪。目前,公安机关已对嫌疑人芦某凡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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