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报12月2日讯 (记者罗晓飞)济南市租赁住房补贴新政自11月1日实施以来,全市已有近700户企业开通租赁住房补贴申请账号,有2000余新就业职工提出申请。但是在办理租赁备案过程中,遇到房东不配合怎么办?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人员表示,办理租房补贴的家庭可执行简易程序,房东不需到场。对于房东不配合的情况,建议与房东进行沟通,详细解释,打消房东顾虑。
新政实施一个月以来,咨询热点主要集中在本人可否直接提出申请、企业如何开设账号、房东不配合怎么办、提供什么样的房屋租赁发票等。
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人员介绍,根据《关于对办理租赁住房补贴保障家庭执行租赁备案简易程序的通知》,申请租赁住房补贴的家庭可征求房东同意,取得承租房屋的产权证号后,由承租人持租赁合同到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进行备案,房东不需到场,也不需要提供不动产权证原件或者复印件。
对于租赁发票,需涵盖承租人姓名、租赁房屋地址、租赁房屋期限、租赁房屋金额。需要提醒的是,租赁备案和租赁发票,任选其中一项即可。各级住建部门也将为企业及职工提供指导和服务,解决办理流程中遇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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