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政府印发了《济南市促进生物医药和大健康产业发展若干政策》,在支持研发创新、支持临床试验等方面推出了一系列“济南策”。引人关注的是,济南明确提出,对新获得国家一类新药生产批准文号(包括中药与天然药物、化学药品、生物制品)的企业,每个产品将给予2000万元一次性奖励,当年每个企业累计奖励总额最高1亿元。
在打造国际医疗康养名城的征程上,促进生物医药和大健康产业发展是重要一步。据悉,济南将支持产品研发创新,对新获得国家一类新药生产批准文号(包括中药与天然药物、化学药品、生物制品)的企业,每个产品给予2000万元一次性奖励,当年每个企业累计奖励总额最高1亿元。对新取得二类新药和生物技术药品批准文号的企业,每个产品给予5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取得三类新药、四类新药批准文号且属于同品种国内前三家上市销售的企业,每个产品给予3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取得五类新药、六类新药批准文号且属于同品种国内前三家上市销售的企业,每个产品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二至六类新药每个企业当年累计奖励总额最高1000万元。
在支持临床试验方面,济南提出,对企业开展自主研发的一类和二类新药,新取得临床试验批件后进入临床研究的,每个项目将分别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同一年度每个企业累计最高奖励500万元。
为了支持创新平台建设,对新获批国家医学中心、国家级区域医疗中心、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国家部委重点实验室等创新平台的单位,济南将给予500万元一次性奖励。
为了加快研发国际化进程,济南将支持有竞争力的企业收购兼并境外领先企业或建立海外研发中心(孵化基地),建立与国际接轨的药品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拓展药品临床前研发国际市场,加快生物医药(大健康)产业研发国际化发展进程。对企业境外收购兼并项目发生的评估、审计、法律顾问等前期费用进行一次性补助,单个项目最高补助300万元。
据悉,济南将鼓励医疗机构优先使用创新产品。具体来说,鼓励将医保目录范围内的济南市创新药品、医疗器械、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药物优先纳入带量采购遴选范围。对首次投放市场的创新产品实行政府首购和优先采购。对本地医疗机构采购济南市创新药、首仿药、高值医用耗材、检验检测试剂和医用设备等创新产品的,给予采购金额5%的奖励,同一年度单个医疗机构奖励总额最高500万元。
(新时报记者赵云龙 黄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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