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济南市城市改造规划,经十一路棚户区改造项目征收工作指挥部因实施经十一路改造项目,欲征收以下国有土地上房屋:
1.槐荫区德兴小区3号(东侧),土地实测面积为28.95平方米,实际用途为商业,实际土地使用人为济南槐荫房产物业三所。
2.槐荫区丁字山路9号,土地实测面积为13.82平方米,实际用途为住宅,实际土地使用人为吕宝元。
3.经十路22976号和经十路22978号,土地实测面积为98.84平方米,实际用途为商业,实际土地使用人为赵忠伟。
如有对以上土地权利持异议者,请自本公告登报之日起六十日内到经十一路棚户区改造项目征收工作指挥部申明情况。逾期无异议,我指挥部将对现使用人参照享有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屋征收。经十一路棚户区改造项目征收工作指挥部
二零一九年十月十五日
新闻推荐
本报讯(记者杨成万)三房巷(600370)近日发布第五次《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再次提示此次资产重组涉及的标的公司江...
济南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济南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