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在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城市营商环境报告2018》“法治环境”评价维度中,济南市在36个城市中位列第二名。成绩的背后,离不开全市司法行政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为民营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进将法治意识带给企业
2015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市委政法委牵头,市司法局组织开展“法治六进”活动。2016年启动了“法治进民企”系列宣讲活动,结合“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落实,在民营企业开展预防犯罪、防范风险、依法维权等主题的公益讲堂和公益巡讲21场。举办司法行政开放日活动,邀请民营企业家代表参加。按照全市帮包服务民营企业工作安排,组织局机关83名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分成7个帮包小组,与长清区67家民营企业开展“一对一”帮包服务,帮助民营企业协调解决困难和问题。
勤优质服务促企业健康发展
充分发挥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机构职能作用,引导他们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联合市律协和市工商联,组建民营经济法律服务团,为中小企业开展“法治体检”,累计走访企业1000余家,帮助企业在审查合同、重组改制、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严把法律关,促进民营企业提高法律保护意识、风险防范能力。成立山东省首家市属破产管理人协会,会员单位在省内被人民法院指定为管理人的破产案件达百余件。设立全省首家合作制公证机构“济南市高新公证处”,服务东部新城。市泉城公证处在全省首推“赋强公证”,解决了企业执行难、融资难等问题。山东司法鉴定中心进驻省知识产权交易平台,帮助企业解决知识产权问题280余项。在200多个商会、协会设立调解组织,在12家律师事务所设立商事纠纷调解中心,提供商事纠纷调解、商事法律咨询、知识产权保护等服务事项,推动商事纠纷快速解决。
严规范执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大力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切实增强行政执法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透明化。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建立完善行政执法内部制约监督机制,坚决制止和纠正各级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侵犯民营企业利益的行为。加强涉及民营企业的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工作,对民营企业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权益的复议申请,抓紧审理、及时办结。坚持立改废并举,组织开展了对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及时纠正了有悖于保护民营经济的规定,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公平法治环境。
减“减证”便民优化营商环境
组织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在全省率先完成各类不合理证明事项的清理工作,及时督促有关地方和部门抓紧取消违法设定的证明事项,避免民营企业办事难、办事慢、多头跑、来回跑、不方便等问题,最大限度地方便民营企业发展。累计审查市直部门证明事项1011项,甄别出819项非证明类事项,对192项证明事项,继续保留177项、取消15项。指导督促各级各部门对照保留、取消的证明事项清单,进一步修改、完善、公布相应的办事指南,提高办事效率,提升民营企业的满意度。
(本报记者 刘晓群 通讯员 王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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