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报8月22日讯 (记者谢苗苗)三人为挣钱,打起歪主意,没有相关资质,也未采取任何安全措施,利用厢式货车安放自制储油罐储存,微信朋友圈售卖汽油,一升5.1元,最终被济南公安拘留。
近日,济南市公安局市中分局白马山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在刘长山路与克朗山路路口东侧一处空地发现有人非法储存、销售汽油。经过摸排蹲守,民警于2019年6月27日14时许当场控制住违法嫌疑人王某立(男,32岁,山东聊城人),查扣加油机、油罐、汽油等物品。
经查,2019年6月初,违法嫌疑人汪某(男,38岁,济南人)和王某(男,30岁,济南人)在没有任何合法资质及手续的前提下,雇用违法嫌疑人王某立使用厢式货车,在后车厢处安放自制储油罐,使用微型加油枪储存、售卖处置汽油,车上没有任何消防设施。汪某、王某雇用王某立当加油员,私售92号汽油,出售单价为一升5.1元,比市面价格低1.7元左右,靠发朋友圈、熟人介绍等方式招揽生意。据民警介绍,前去加油的多为滴滴、出租车司机等,“据犯罪嫌疑人交代,他们一共购入1.8吨油,被查获时还有1.6吨待售,并没有大规模流入市场”。
目前,汪某、王某、王某立因非法买卖、储存危险物质分别被处以行政拘留15天、10天、5天的处罚。警方提示,根据国家相关规定,销售汽油必须经过国家相关批准,符合相关安全规定,采取安全措施。在非法加油点加油不仅危险,并且油品质量无法保证,广大车主不要贪图便宜,应去正规加油点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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