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将对道路停车资源进行重新规划,统一管理标准。这是8月21日济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济南城市静态交通管理运营有限公司调研过程中提出的。
当天上午,济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曹凤阳、副支队长孙小峰、综合处副处长赵军及各区交警大队分管区静态办业务的大队长前往济南城市静态交通管理运营有限公司开展调研。
活动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作为契机,了解济南市静态交通管理情况,解决企业发展难题。
曹凤阳对静态交通公司在挂牌成立后短短五个月时间内做出的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明确表示城市静态交通管理是围绕打造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展现城市形象的一个对外窗口,是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的体现,是创造优良营商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静态交通公司须树立恒心、坚定信心,履行城市停车场一体化建设运营管理平台职责,扭转济南市目前停车难、停车乱、收费乱的现象。
曹凤阳提出,对全市所有道路停车资源进行动态评估,合理预算停车需求,按照区域实际停车资源供给配置,重新规划和科学设置道路停车设施。摸清济南市各区所有道路停车泊位及开放式小区泊位资源情况,需要撤销的道路停车泊位及时撤销,需要保留的道路停车泊位进行泊位标线重新施划、重新编号、重新设立标志标识,对全市道路停车资源进行社会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收费人员信息、道路泊位信息、所属公司信息、收费标准收费方式信息及投诉举报电话,防止停车管理人员违规操作、中饱私囊。
升级完善现有道路停车收费系统,在智慧泉城大框架体系下搭建智慧停车云平台系统。通过信息化手段形成全市停车“一张网”,实现诱导、预约、推进“共享停车”,用科技手段引领全市静态交通管理。
济南城市静态交通管理运营有限公司是济南市政府授权经营管理城市公共停车资源的功能型国有独资公司,对路内停车泊位和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停车场实行特许经营,逐步实现对城市公共停车资源的统一管理运营。
(新时报记者盖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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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年,道路停车曾多头管理
2019年4月,济南城市静态交通管理运营有限公司由原济南停车集团更名组建成立。此前,济南城区道路停车泊位的收费管理由济南停车集团负责。2015年前后,济南先后成立停车办和停车集团,前者负责业务指导,后者负责具体运营。在各城区,济南停车集团与各区合作设立了停车管理区公司。值得一提的是,济南停车集团与各区公司是集团与子公司的关系,但各区公司为独立法人。
今年7月,挂牌3个月的济南静态交通公司相关负责人回应媒体时表示,通过前期走访,各区停车收费标准的确不统一,下一步将实现全市统一标准。(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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