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8月17日讯(记者 张茜 王彬 王晓菲)近日,《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实施意见》出台。济南市提出,引导企业按照职业资格(技能)等级建立技术津贴制度,支持企业建立首席技师制度和高技能人才特殊津贴制度。
济南市提出,鼓励全日制高等院校和职业院校学生于在校期间开展“试创业”实践,并将其纳入创业培训和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支持范围。强化实施农村青年创业致富“领头雁”计划、“村村都有好青年”选培计划和扶贫工作重点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工程。
济南市将完善企业岗位技能培训补贴政策,对企业新招用的劳动者开展岗位技能培训、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对企业在职职工开展技师和高级技师培训,对纳入全市职业技能培训规划管理的,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济南市还将开展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相互贯通工作,获得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2年,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助理工程师;获得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3年,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工程师;获得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4年,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高级工程师。
新闻推荐
“泉城之夜·济南市夜休闲嘉年华”启动仪式现场记者赵天羿摄灯火万家城四畔,街市如昼夜迷人。为深化打造“泉城之夜”品...
济南新闻,故乡情,家乡事!故乡眼中的骄子,也是恋家的人。济南,是陪我们行走一生的行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