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医疗机构:
根据目前济南市工伤保险工作实际,为进一步加强工伤保险医疗费用审核、确保工伤保险基金合理支出,经研究决定组建济南市工伤保险医疗审核专家库。现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面向驻济三级甲等医疗机构公开招聘工伤保险医疗专家,同时聘任一名退休专家长期固定使用。专家库专家主要参与市社保中心组织的工伤治疗、康复和职业病医疗费会审,长期固定聘任专家主要参与市社保中心工伤生育保险服务处日常医疗费审核。
现将医疗专家招聘条件公布如下:
1.应聘人员应有较高政治素质、责任心强;
2.应聘人员应有神经内科、神经外科、骨科、烧伤科、职业病科等学科副主任医师(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应聘人员应有在三级甲等医院工作经历。
符合条件者可在8月31日前到所在医疗机构医保办报名并报送个人简历,各相关医疗机构医保办负责汇总本单位应聘人员名单和个人简历,统一报至济南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市社保中心集体研究并最终确定聘任医疗专家名单。
联系人:济南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工伤生育保险服务处杨云;联系电话:0531—68966522、17853108809;应聘人员名单和简历报送邮箱:jnssbjgssyc@jn.shandong.cn。济南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2019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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