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杨成万)历经两年的调查取证,今年7月26日,证监会重庆监管局向欢瑞世纪(000892)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认定欢瑞世纪公告的重大资产重组文件以及2016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因此拟对欢瑞世纪处以警告、罚款,并对相关责任人予以处罚。二级市场上,自证监会立案调查以来,欢瑞世纪股价已跌去70%,投资者损失惨重。
记者查询发现,欢瑞世纪遭受处罚源于其在2016年置入的欢瑞世纪(东阳)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在2013至2016年间存在虚增营业收入、少计提坏账准备、关联方资金占用等多项违法行为,使欢瑞世纪公告的多项财务数据不实,以及财务并表之后的2016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
北京市盈科(济南)律师事务所证券团队王晶律师认为,欢瑞影视的原股东在资产重组过程中提供虚假的财务数据,依法应当对欢瑞世纪承担侵权责任。但上市公司欢瑞世纪是二级市场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对遭受损失的投资者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因此,凡是在2016年2月1日至2017年7月17日期间买入欢瑞世纪(原名*ST星美、星美联合)的投资者,在2017年7月18日欢瑞世纪被证监会立案调查之后,无论是否卖出都可以通过微信gushi148咨询律师,或者在证监会对其作出正式处罚后,自行向法院提起索赔诉讼。
王晶律师同时提醒投资者,因为欢瑞世纪的注册地与办公地址不一致,根据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重庆市第一、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都有案件管辖权。在管辖权存在争议的情况下,投资者需要谨慎维权。
新闻推荐
“如果雨太急,路过门店的您可以避避雨再前行!没有什么比安全更重要!连锁业跨界商盟温馨提醒:一定注意水中电线杆、下水井...
济南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济南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