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8月9日讯(记者 戴升宝 通讯员 李东 于亚南)“能绿化不硬化、能硬化不覆盖”、“裸露超过3个月以上的地面,必须进行绿化”……记者今天从市交通运输局和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济南市出台《城市道路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首次提出“绿色、智慧、文明、开放”的施工管理理念,成为全国第一个城市道路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范。《规范》将于9月7日起施行。
目前,城市道路工程大都位于建成区市民居住生活区域,工程占地面积大、施工面分散、涉及专业多、动土作业频繁。如何保障市民出行和既有管线运营,控制管理好扬尘、优化施工交通组织,成为摆在交通部门面前的重大课题。市交通运输局成立工作专班,邀请多方专家共同研究,同时对标国际先进,高标准设置目标,吸收新加坡、日本等国外先进经验和北京、上海、广州等国内城市的优秀做法,研究出台了《规范》。各项标准规范在编制过程中,已经在顺河快速路、世纪大道、虞山大道以及各瓶颈路工程中推广应用。
《规范》提出,在工程建设中,对裸露土方的处理,推广应用环保型抑尘剂固化裸土,减少二次污染,按照“能绿化不硬化、能硬化不覆盖”以及“裸露超过3个月以上的地面,必须进行绿化”的原则。另外,各工地都将采用智能监控系统。当扬尘检测仪数值超标时,自动开启喷淋系统。
《规范》提出,施工过程中要按照“少封一米是一米、少挡一天是一天”的理念,最大限度降低施工对市民出行的影响。项目开工前,参建单位要对工程概况、绕行路线、开工日期、投诉电话等进行公示。项目周边也要采用透明围挡,市民路过可实时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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