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由济南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济南市公安局天桥区分局原党委书记、局长伊世金涉嫌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在历下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检察机关指控,2001年8月至2018年11月,被告人伊世金利用担任济南市公安局鲍山分局、槐荫区分局、天桥区分局党委书记、局长的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财物;其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且不能说明来源。依法应当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追究刑事责任。
庭审过程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充分发表意见,被告人作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将择期宣判。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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