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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2.8万买服务增加人气 粉没涨多少钱却投进不少 “网红打造”全靠烧钱?

来源:山东商报 2019-07-12 10:19   https://www.yybnet.net/

小乔与该公司签的合同小乔与该公司签的合同靳先生其中的一个账号(当事人供图)靳先生其中的一个账号(当事人供图)市民靳先生反映,今年4月份,他在济南一家公司花28000元购买了“网红打造”服务,可帮助他增长某平台账号的粉丝。但两个多月过去了,粉丝数量却仅仅涨了两千,他发现合同也不完善。靳先生表示,目前商家已给他退款13500元,但他要求继续退款6500元钱时,商家则表示,不再给靳先生退款,且新的合同已在完善中。记者孙倩

花2.8万买“网红打造”

靳先生转行不久,现在从事线下汽车电子配件行业,他听同行的人说,如果能把线下转到线上做电商,生意肯定大有起色。靳先生动了心,他表示,如果能通过直播或是短视频的形式吸引粉丝,再发出链接或购买页面出售货品,“销量可能会很高”。

恰好有天,他在某直播平台“同城”页面上,看到一家公司正在直播,主播称公司可提供“涨粉”服务,打造网红,而且涉及多种行业。通过直播,靳先生添加了该公司的一名工作人员微信,在这个工作人员的推荐下,他来到位于济南市天桥区的该公司。“公司门面挺大,员工也不少。”这是靳先生的第一印象。“靳先生记得,工作人员告诉他,公司可提供拍摄制作视频、运营账号、提供文案、设计等服务,“他们给我看了一个卖衣服的账号,说这个账号自从他们运营后,已经涨了上万的粉丝。”

同时工作人员介绍,可选择9800元和28000元两种价格的服务,但28000元的服务是永久性的,效果更好。听了工作人员的推荐后,靳先生原本还有些犹豫,他决定回去观察一下该服装号,但没想到,短短几天,又涨了上万的粉丝。这让靳先生动了心,再加上之前那个工作人员一直在联系他,靳先生便决定去该公司购买该服务。

粉丝量没增多少

来到该公司后,靳先生说,工作人员再三承诺,会通过拍摄“小段子”视频等方式,把他的号“做起来”。靳先生说,随后他将钱转给了该公司,并签订了一份“网红打造合作协议书”,该协议书写着,“甲乙双方为长期合作,甲方提供多对一服务模式,运营、后期、文案、设计等全程维护指导。”

记者注意到,该协议书并未规定怎样算是把号“做起来”,也未提起具体拍摄视频数量与频率,甚至连粉丝量的上涨都没有明确的标准。靳先生后来告诉记者,他当时也没有注意到这些问题。

几天后,该公司给靳先生发来文案,即20多条“视频剧本”。熟悉文案后,公司派出几位工作人员:摄影师、编导、演员等协同靳先生拍摄视频。靳先生说,两天共拍摄了20多条视频。“我觉得特别尴尬,一点笑点都没有。”靳先生说,他看到视频时有点气愤,在此之前,他曾质疑过文案不是原创,而是用了别人的创意。“但他们说,涨粉丝是目的,别的不重要。”

于是,靳先生每隔一两天发布一个视频。“他们建议我,通过软件购买粉丝头条,会增加我视频的曝光度。”靳先生说,于是他购买了一百元左右的“粉丝头条”数,但收效甚微。靳先生告诉记者,此后每次他发布视频时,都会购买头条,“我和他们都抱着希望,也许这一次就火了。”但是一次次的失败以后,靳先生有点生气了。

后期又投入不少

“他们建议我换个号,可这个号上已经投入了很多钱了。”靳先生说,无奈之下,他只好再次申请了一个号码。不久后,靳先生第二次拍摄视频。因为质疑视频拍摄的效果,与工作人员的专业度,靳先生雇佣了几个演员,共同完成拍摄。

“请演员有了效果,涨了几百个粉丝。”靳先生说,但他认为投入与收效差别太大。他告诉记者,此时他已花费近四万元,但两个号粉丝一共只涨了2000多个。“别说成网红了,我自己都想笑话自己。”每当靳先生播放自己的视频时,总将头扭到一边,说着“丢人丢人”。

靳先生不明白,为什么自己的粉丝数量总是无法上涨呢?他想起了上次的服装号,于是联系到了该账号的主人小乔(化名),却没想到她也是一肚子苦水。“她跟我说,粉丝虽然涨了很多,但她其实花了8万元,还劝我不要再往里面投钱,什么效果也没有。”

于是靳先生来到该公司要求退款,“我已经花了4万元,不想再往里投钱了,根本没有效果。”靳先生说,商议下,该公司退还给他13500元,他收下后,签了张收条,“但我根本不满意,可我怕不先收下这笔钱,最后连这笔钱都不退给我了。”

记者联系到了服装号号主小乔,她表示,“当时我签合同时,也不知道后续购买粉丝头条需要投入这么多钱。”小乔称,该公司在没有经过自己同意的情况下,将自己的号作为公司的宣传来盈利,导致很多人来找自己,“我说了实话后,他们说我对公司造成了不良影响,拒绝再为我服务。”靳先生说,他希望公司能再退费6500元。而小乔则希望该公司能全额退款。

【涉事公司回应】

已退款合同终止

记者看到,靳先生一个账号的粉丝数量为1074,另一个粉丝数量为3263,其中可显示视频为23个,他似乎将自己拍摄的视频进行了隐藏。在靳先生播放的其中一条视频中,记者看到,视频中靳先生的妹妹在购买二手车,作为汽车行家的靳先生则一眼看出该车为“事故车”,并给妹妹讲解分辨二手车优劣的方法。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至2019年2月25日登记的信息显示,靳先生购买“网红打造”服务的这家公司的经营范围,涉及健康管理咨询、计算机网络技术开发、技术服务、非学历短期成人继续教育培训等。

记者联系到了该公司的一位负责人,该负责人明确表示,“钱已经退给靳先生了,他又找我们,我们肯定不能接受。”该负责人称,公司从事“网红打造”仅半年左右,很多事情不完善,“因此我们签合同时,才没有规定拍摄视频多少条,涨多少粉丝算是标准。”

该负责人说,如今他们规定的标准是拍摄60条视频,目标涨粉3万,如果达不到这个效果,就一直拍下去,“但因为他要求退费,我们的合作就终止了,目前新的合同已设立好。”

【律师说法】

用客户案例做推广

造成困扰的属侵权

至于购买“粉丝头条”一事,该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公司虽然会建议购买,但仅提供意见,“我们不强迫,钱是他们自愿付的,而且是付给了平台。”对于小乔所提到的将她的账号作为宣传,该负责人表示,“她本身就在这里接受服务,我们跟别人提起这个账号很正常,而且还会替她增加粉丝数量。”

对此,山东千舜律师事务所律师甄恩阳表示,合同内容的不完善,消费者与商家都有一定责任,甄恩阳认为商家的责任可能更大一些。但因双方已协商好并退还了部分钱款,相当于合同已经终止,消费者如若再次提出退款,可能不具备合同依据和法律依据。

另外,甄恩阳表示,该公司虽然有推荐购买粉丝的行为,但是消费者具备辨别能力,自身存在审查合同不严等问题。至于小乔的问题,甄恩阳表示,商家可将小乔的账号作为成功案例推广,但应当适当隐去消费者的个人信息,如果给消费者造成了困扰,则可能属于侵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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