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6月19日讯(记者 郭歌 王希涛)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减少企业申报材料,促进行政审批服务工作便捷高效,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下发了《关于公布第一批不再由企业提供营业执照证明材料审批事项清单的通知》,共涉及142个审批事项。据了解,仅去年一年,这142个审批事项共需企业提供营业执照证明材料约1.1万份。
6月20日起,包括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审批、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含食品相关产品,省级发证)、特种设备制造许可、公共场所卫生许可、食品生产许可、食品经营许可、化妆品出口销售证明、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等共计142个审批事项的申请材料精简,审批人员将通过国家信用信息公示平台、事中事后监管平台、市政务信息共享平台、经贸商事审批服务处推送等方式查询直接获取材料清单,最大程度给予企业审批便利。
记者通过梳理发现,济南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公布的第一批不再重复提交企业营业执照证明材料审批事项涉及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办理相关业务的企业,包括企业类型、注册资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企业住所、法人或负责人、成立日期等信息。
“首批清单公布后,我们还将认真梳理、研究,持续推进审批流程再造,让企业、群众办事更加舒心便捷。”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经贸商事窗口负责人介绍说。扫描二维码看事项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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