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医疗保障局成立后有何“大动作”?6月13日,新机构成立后的首次全市医保重点工作推进会议召开,会议公布十大医保惠民政策,惠及居民医保和职工医保参保人。
职工医保住院报销封顶线提至60万
提高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其中一半用于大病保险;提高居民大病保险最低档报销比例,由50%提高到60%。
将社区医院普通门诊报销比例由70%提高到80%;将普通门诊诊疗项目报销范围,由目前的534项扩大到1800余项,与住院一致;将各级别医院住院床位费医保支付标准统一提高10元;将职工医保住院(含门诊规定病种)报销封顶线由44万元提高至60万元;降低肿瘤放疗、高精度CT等102个诊疗项目的个人自付比例,对目前为30%或40%的,统一降低至20%;将单价100元以上、个人自付比例为40%的耗材,统一降至30%;将大病“二次报销”的起付标准由1.2万元降低至1万元,将报销比例提高20个百分点,取消最高报销限额,由40万元改为上不封顶。
高血压糖尿病纳入居民医保门规
逐步将治疗癌症、罕见病、慢性病和儿童病的好药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将高血压、糖尿病纳入居民医保门诊规定病种范围,实行限额动态管理。阶段性降低医疗保险费率,要推动全市企业总体缴费水平有实质性下降,参保职工医保待遇不受影响。
将0-6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治疗项目纳入居民医保基金报销范围,每人每年最高报销3万元。
落实苯丙酮尿症患者医疗救助政策。治疗所需特殊食品费用,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对18岁及以下患者按75%比例支付,每人每年最高支付1.5万元;18岁以上患者按70%比例支付,每人每年最高支付1.2万元。
未办转诊转院异地就医也给报销
推动省内异地就医个人账户支付工作,参保职工在省内异地联网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时,可以使用个人账户资金结算,提高就医购药便捷度。
对参保人未按规定办理转诊转院手续、自行到外地住院就医的,由原先不予报销改为个人首先自付30%,再按基本医保政策规定报销。
针对北京市各级医疗机构全面实施20-100元不等的医事服务费后,参保人在京就医费用增加的情况,对符合规定的异地就医人员在北京就医发生的医事服务费,参照北京市报销标准,门诊医事服务费按照三级医院40元、二级医院28元、一级医院19元的定额标准纳入报销范围;住院医事服务费全额纳入支付范围,再按规定比例报销。
(新时报记者赵璐 实习生庞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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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诊疗逐步纳入医保
在推动医养健康产业发展等方面,市医保局将采取一系列创新举措。
结合分级诊疗模式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建设,对符合规定的职工医保转诊住院患者可以连续计算起付线,将符合规定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续约参保人经家庭医生转诊到上级医院门诊治疗的,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
充分发挥医保战略购买者作用,市医保局主动对接济南国际医疗康养名城建设重大项目,积极向国家和省推荐,将济南市创新药械和新兴医疗服务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推动全市医养结合、中医药、生物医药等战略新兴产业创新发展。
探索制定“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项目价格和医保支付标准,逐步将符合条件的互联网诊疗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新时报记者赵璐 实习生庞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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