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档案
柴春华 2003年7月进入历下区检察院工作,先后从事反贪、侦监工作,现任侦查监督科员额检察官。曾荣获济南市检察机关侦查监督办案能手、历下区个人三等功、人民满意政法干警等荣誉称号。
2018年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柴春华勇挑重担,主动承担了多起涉黑恶案件的审查逮捕工作。为了真正做到黑恶必扫、除恶务尽,她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加班加点审查案件,共办理涉黑恶案件12件22人。
2018年9月,经历下区检察院指定,柴春华承担了边某某等人利用“套路贷”实施敲诈勒索行为犯罪案件。该团伙依托成立的小额贷款公司,运用“软暴力”手段肆意侵占被害人财产,破坏社会秩序,涉及多人,损害了在校大学生的利益。柴春华放弃周末休息时间,启动快速办理程序,依法从快对边某某等人作出批准逮捕决定。2019年4月26日,经法院审理,边某某等人被依法判处5年到1年有期徒刑。
嫉恶如仇,向黑恶势力“亮剑”!从事侦查监督工作近十年来,柴春华以扎实的业务功底,忘我的敬业精神,赢得了领导和同志们的信任。
●点评
对黑恶势力坚决“亮剑”,守护百姓安居乐业。使命在肩的柴春华不忘初心,持续奋斗,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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