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网约车的人很多,但是知道电召费的人恐怕不多,于是,这才有了很多人屡次三番“被电召费”却仍然蒙在鼓里的情况。对于出租车司机而言,五块钱的电召费落袋,也就是从“一念之间”到“弹指之间”瞬息可就的事情,多数情况下可以无声无息的完成,而少有乘客会较真追问,发票上这串“d-z”字码到底是个什么鬼。
所以,电召费这笔钱,挣得就比较容易。以至于习惯成自然,最后真就当这笔钱理所应当,心安理得了。
电召费,这个名字很响亮,但调查中,却发现它有点来路不明。仅仅顾名思义的话,电召费的设置初衷似乎跟平台服务有关,但实际上,网约车平台的答复很明确,这笔钱跟平台一毛钱的关系都没有,那它到底为何而设?在采访中,出租车公司和出租车服务热线口称的“有据可依”究竟是什么“据”?
这就牵扯到收费的规范性问题了。众所周知,任何一个收费款项的推出,尤其是牵涉公共出行这样“公共性”“基础性”费用,必须遵循正规、透明、合法、对等的原则,遗憾的是,仅就电召费而言,它的诞生和收取,从头至尾都像一个冷笑话。根据济南市发改委9日给出的说法,2017年出台的有关巡游客运出租汽车运价相关文件中所指的电召费,说的是出租车服务热线的收费标准,不适用于网约车平台叫车。原来,这项收费是相关文件被“误读”了,是被“错配性适用”了。通俗地说,就是收了不该收的钱。
面对这样的官方说法,不知道当初坚持认为“有据可依”的相关方,当初是“真误读”,还是“装糊涂”,这笔糊涂账是不是还要继续糊涂下去。
不过,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作为出租车司机的“娘家人”,因为牵涉公共利益以及乘客权益保障,理应有经受社会质疑的心理准备,应该有被“不惮以最大恶意揣度”的法人素养。有人说,电召费明明是出租车司机“自愿收取”的,没装到公司的口袋里,这能怪到别人头上吗?仔细想想,其实会发现一些蹊跷地方,比如,出租车计价器上的“电召”键总不会是司机自己加装的吧,司机的收费“自由选择权”又是被谁默许的呢?再者,司机逐利动机固然不可控,但电召费堂而皇之收了这么多年,乘客投诉肯定不止最近才有的吧,那相关方面为何一直置之不理,任其存在下去?真不会认为这项收费是因为被“集体误读”而存在这么多年,各部门真就没有一个明白人了吧。
这背后的动机,值得玩味和深思。持续这么多年的电召费,其“收费惯性”应该不会是一时的利益冲动。这笔钱名义上是落入了司机腰包,但这笔“意外收入”也会让高居不下的份子钱有了一个减压“出气口”,这显然是司机和出租车公司之间都能接受的最好方式,只不过是让乘客当了“冤大头”而已。因此,不妨说得更直白一些:一直被收取的电召费,可能不是因为什么“误读文件”,而是利益固化的外显,是“我的地盘我说了算”的垄断习性使然。
电召费收得固然不合理,但令人纳闷的是,在这过程中竟丝毫看不到驾乘之间议价的影子,没有想象中的“提前告知”“乘客知情”,有的只是“下车出单”“给钱走人”。除了司机和乘客之间没有议价场景,同时,加收这五块钱同样没有经过程序上的合法化,而是在一直的“误读”中将错就错,肆意侵占乘客利益,这与宰客何异!
说到底,之所以会出现被“错误收取”的电召费,这与收费管控的松散有关。一般而言,牵涉到公共事业的收费行为,一般慎用行政许可,在将收费和价格交给市场的同时,还要解除相关行业或单位的市场垄断地位,通过合理管控,压制其收费冲动,剥离隐藏的“定价权”,最终实现阳光竞争,公平议价。这个过程中,更要注重推动“第三方管理”,不能让“娘家人”来管教“亲生子”,具体到电召费这件事情上,那就是不能寄希望于出租车公司良心发现主动让利,从而取消自己的“不合理收费”。
现在,济南市发改委已经明确“网约车不该收取电召费”,而且下周将出台新政策进行公示。这样,备受质疑的网约车电召费终于有希望按下“取消键”了。而让每一笔收费遵从正规、透明、合法、对等的原则,这更像是公共出行“不添堵”的另一种表达。本报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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