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从事公诉工作的6年时间里,刘梦雅审查起诉刑事案件400余件,每一起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每一次庭审,她都能够沉着冷静,用严谨缜密的证据和铿锵有力的指控巧妙应对,所办案件无一错案和质量不高案件。
2015年度前后非法集资案件大规模爆发,她承担起了涉众型经济犯罪及电信网络诈骗类案件的主要办案工作。该类案件卷宗材料多,涉及人数多,涉访压力大,卷宗中涉及的犯罪数额认定标准混乱,为了保证起诉质量,她对每一名投资客户的资料都进行了核对。其中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卷宗百余册,庭审持续至深夜12点。最终本案不仅被告人全部获罪,且涉及的投资本金全部返还,客户的损失得到挽回,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公平正义,不枉不纵,是刘梦雅成为一名公诉人后始终坚守的。法律是严厉而温暖的,一个优秀的公诉人内心一定是坚韧的,但也应当是柔软的。在审查起诉一起未成年人盗窃案件中,刘梦雅发现该4名未成年人均系在校学生,具有体育特长,曾多次参加各级比赛,成绩优异。在对4名未成年人的成长经历、犯罪原因、监护教育等情况进行调查后,发现导致本案未成年人走上犯罪道路有其自身的原因,但家长及学校也有重要责任。羁押和刑罚对于这4个孩子不成熟的人格及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均不是理想的处理方法,为了给其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她积极与校方进行联系,并协调与失主之间的调解,最终通过附条件不起诉的方式,使得该案得到圆满的解决。
基层的公诉岗位没有什么惊天大案,但是一起起案件的背后,都是人间百味的故事。刘梦雅常说,选择了这条路,就肩负起了人间冷暖,一个公诉人职业生涯中可能要办理上千起盗窃的案件,但是对于每一个嫌疑人,却可能是他一生中唯一的一次最重要的事情。也许凭一己之力不能改变什么,但是多用一份心却可能改变当事人的一生。为此,在公诉这个岗位上,她始终践行着自己作为公平正义守护人的承诺,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条检察事业的道路,她愿意坚守一生,全心全意,永不停息。(通讯员刘军 张军锋 新时报记者殷玉国)
人物档案:
刘梦雅,女,31岁,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2012年6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刑法学专业,2012年9月进入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科工作。工作6年多来,她将自己的责任、热情、智慧和心血全部奉献于公诉工作,迅速成长为一名优秀检察官,成为一名公诉业务骨干和青年女干警的杰出代表。在2014年度全市优秀公诉人业务竞赛活动中,被济南市人民检察院授予“优秀公诉人”荣誉称号。2017年第七届全省优秀公诉人业务竞赛中,她作为优秀检察官助理被山东省人民检察院通报表彰。2018年度,她被评为2018“首善之区青年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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