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济南 今日章丘 今日平阴 今日济阳 今日商河
地方网 > 山东 > 济南市 > 今日济南 > 正文

济南一医院药库采购员获刑三年半 先后46次收受好处费29.2万元

来源:生活日报 2019-04-02 04:37   https://www.yybnet.net/

□首席记者张鹏

4月1日,记者从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获悉,该院日前审结一起受贿案,作为济南第五人民医院药库采购员,被告人郑某某利用职务便利,先后46次收受药材公司业务员好处费29万余元。最终,因犯受贿罪,郑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据公诉机关指控,张某曾是山东某药材公司业务员,负责向济南市第五人民医院提供注射用药品“奥美拉唑钠”。为了让郑某某提供帮助,在2009年7月至2014年5月期间,张某先后46次向郑某某提供的招商银行账户里转账、存款,共计292326元。

庭审中,被告人郑某某对公诉机关指控其受贿的事实予以否认。

经法庭审理查明,2009年7月至2014年5月,被告人郑某某在任济南市第五人民医院药库采购员期间,违反国家规定,利用其负责药品采购管理的职责,在采购山东某药材公司业务员张某提供的注射用药品“奥美拉唑钠”时,先后46次收受张某甲好处费共计292326元。

郑某某也表示,张某提出在采购时提供帮助,并给其好处费后,他答应了张某的请求。郑某某的多名同事证实,郑某某曾在济南市第五人民医院任药品采购员,负责制定药品采购计划,医院不允许工作人员收受医药代表的回扣。

法院认为,被告人郑某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回扣,归个人所有,其行为应以受贿罪论处,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依照我国《刑法》相关规定,判决被告人郑某某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赃款292326元,继续追缴,予以没收。

一审宣判后,郑某某未提起上诉,目前该案已进入执行程序。

新闻推荐

长时间停放路边私家车突然起火

□记者李培乐通讯员张继恒2019年3月30日22时34分,济南消防支队白马山中队接到群众报警称:井家沟一处...

济南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济南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

相关推荐:
猜你喜欢:
评论:(济南一医院药库采购员获刑三年半 先后46次收受好处费29.2万元)
频道推荐
  • 济南:“码上商量”与百姓贴得更近
  • 数字赋能,拓展“商量”广度深度效度济南:“码上商量”与百姓贴得更近
  • 按下快进键 抢抓黄金期
  • 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京师幼儿园桌上推演,筑牢疫情防控线
  • “线上+线下”人社服务再升级
  • 热点阅读
    文牧野: 我一直追寻着真实与真诚... 王阳:《人世间》让人思考什么是活着... 国潮那么潮
    图文看点
    乡里乡亲
    张庭夫妇公司被认定传销 举报者:担心... 电影《花渡好时光》定档 回乡青年演... 从《少年》《下山》《踏山河》到《孤...
    热点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