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维权工作是提振消费信心、释放消费潜力的重要途径,也是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的重要手段。近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区市场监管局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多措并举推进消费维权工作,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2018年,12315投诉举报中心受理各类消费咨询、投诉、举报5912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00余万元,同时被评为全省“十佳消费投诉举报平台”,受到了广大消费者的一致好评。
制度流程规范化群众投诉有着落
以“解释不等于解决,答复不等于答案,同意不等于满意”的工作理念,认真做好12345、12315消费投诉处理工作。严格落实12315窗口工作制度、节假日值班制度、限期办结制度,切实做到“四个及时”,即及时交办、及时承办、及时督查检查、及时反馈,确保消费投诉处理高效运行。实行“日清月结”制度,每天汇总上报消费投诉举报受理与反馈情况,切实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公开投诉举报受理范围、工作流程,保证消费者诉求渠道畅通。定期开展电话回访,向群众征求工作意见和建议,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解决,切实提高群众满意度。
监督检查常态化提升群众满意度
依法治理商品销售领域侵权行为,规范经营者经营行为。督促经营者依法履行消费维权第一责任的责任,加强经营者诚信自律,建立进出货台账制度,索证索票制度以及不合格商品退市制度,把好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源头关。开展重点商品抽检工作并及时公示,对辖区儿童服装、家用电器、纸制品等62个批次商品开展质量抽检工作,对抽检中发现的经销不合格商品的5家经营主体依法进行处罚。同时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红盾质量维权行动、电器产品质量综合治理、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抽检不合格商品专项整治等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1256人次,检查经营业户1415户次,有效地净化了市场环境。
消费警示多样化降低纠纷发生率
指导各消协分会在学校、企业、社区等开展消费教育系列宣传活动,组织开展济南市第十二届消费者满意单位申报工作,我区8家企业荣获“消费者满意单位”称号。开展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我区23家企业入选全省首批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单位。认真开展老年消费教育进社区、大讲堂等系列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起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定期分析消费热点,及时发布12315消费警示,通过以发生在老百姓身边的现实案例,指导消费者科学理性消费,切实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降低消费纠纷发生率。
服务过过程程创新化化投诉处理更便捷
推进“12315”进商场、进超市、进市场、进企业、进景区工作,不断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的消费投诉举报网络。截至目前,全区共有消费维权服务站108家,真正构建起了“纠纷不出店、维权在身边”的维权新模式,将维权服务站打造成为群众消费维权的“首选地”和“直通车”。同时为提升维权站工作效能,按照月检查、季小评、年终考评的方式,对各站点的运行情况、工作效率、服务质量进行检查,对不作为的2家维权站点取消资格进行摘牌。2018年以来,全区消费维权服务站共解决消费者投诉1318件,自行和解率达94%,为消费者挽回直接经济损失60余万元,切实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群众利益无小事”,区市场监管局将紧紧围绕“信用让消费更放心”这一主题,积极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广泛深入地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活动,逐步提高广大消费者依法维权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识假辨假能力,进一步加大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力度,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为全区人民提供一个和谐稳定、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通讯员张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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