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服务设施和市政公用设施规划建设涉及民生保障,是重要的民生事业。据相关人士介绍,根据初步方案,济南市将以“尊重实际、利于实施”的原则,对各区所需建设的民生服务设施进行规划选址并提出方案;科学分析发展需求,合理落实空间布局,努力实现城市急需的市政设施“可落地、可实施、可满足”。
济南市近日召开专题会议,对《济南市民生服务设施三年建设规划》和《济南市市政公用设施三年规划》进行专题研究。据介绍,2018年6月,市规划局会同公安、民政、卫计、商务、文化、体育等六部门和各区政府(管委会),共同开展了街道及居委级的养老设施、公共卫生设施、基层办公设施、文化设施、体育设施、公安设施、便民商业等七类民生服务设施的三年建设规划编制工作。根据初步方案,《济南市民生服务设施三年建设规划》规划范围为济南市中心城(含历下区、市中区、天桥区、槐荫区、历城区、长清区和高新区)和南部山区。
按照“定标准—补短板—落布局—列计划”的规划编制技术思路,市规划局协调相关部门定期调度进展,组织十余次热点难点问题专题研究会和协调会,准确掌握各区常住人口数据、现状民生服务设施的用地和建设等基本情况,研究形成统一的民生服务设施建设标准,提出规划期末各类民生服务设施的建设目标;按照“独立占地的明确四至范围,不需独立占地的明确配置要求”的思路,以“尊重实际、利于实施”的原则,对各区所需建设的民生服务设施进行规划选址,提出选址方案,同时提出了三年建设项目库和年度实施计划建议。今年1月,《济南市民生服务设施三年建设规划》成果经市规委会专家咨询论证会论证通过。
按照《2018年济南市政府工作报告》工作部署,市规划局组织开展了济南市市政公用设施三年规划编制工作,用于指导三年内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根据初步方案,《济南市市政公用设施三年规划》规划范围为济南市中心城、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以及临空经济区,总规划面积约1950平方公里,包括供水、污水、电力、供热、燃气、环卫、消防等七类设施。通过调研、收集、梳理市政设施建设现状,科学分析发展需求,合理落实空间布局,努力实现城市急需的市政设施“可落地、可实施、可满足”。规划形成市政设施三年规划项目库,明确每个项目的设施规模、位置、建设时序等。
市规划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他们将认真落实会议意见,结合各行业主管部门建议,深化完善规划方案,确保规划更加科学合理。 (本报记者 付晓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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