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日下午,在济南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爱云向大会作了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报告显示,2018年共审结一审刑事案件4252件,判处罪犯5383人。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审结黑恶势力犯罪案件19件126人,斩断黑恶势力财路552.4万元。
本报记者王杰刘飞跃
刘雅菲
一审刑事案件4252件
判处罪犯5383人
张爱云说,去年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66053件,结案161987件,同比分别上升34.43%和19.76%,收结案数均创历史新高。其中,中院受理案件23655件,结案23973件,同比分别上升10.57%、7.21%,收结案数、结案率均列全省首位。
积极参与“平安济南”建设,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去年,全市法院审结一审刑事案件4252件,判处罪犯5383人。
积极服务经济发展。去年,全市法院审结一审商事案件37285件。审结涉及土地承包、拆迁补偿等纠纷案件280件。支持创新驱动发展,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作用,加强对关键核心技术和首创发明成果保护,审结一审专利、技术秘密等知识产权纠纷案件2264件。防范化解区域性金融风险,依法保障金融安全,帮助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审结银行借款、民间借贷、借款担保等纠纷案件6207件。服务保障新旧动能转换,加大“僵尸企业”处置力度,审结破产清算案件48件。
审结“套路贷”等
涉众型经济案314件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审结黑恶势力犯罪案件19件126人,对张学文、金宪正等涉恶势力首要分子依法予以严惩,坚决打击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对黑恶势力犯罪坚决斩断财路,对88人判处财产刑,判处罚金552.4万元。胥英杰等7人、王广文等10人涉恶势力犯罪案件入选全省法院十大典型案例。依法严惩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犯罪,审结故意杀人、抢劫、贩卖毒品等严重刑事犯罪案件664件,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依法严惩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审结非法集资、电信网络诈骗、“套路贷”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314件。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一审案件132件,依法审理了安徽省原副省长周春雨案、青岛市政协原副主席李学海案、济南市政协原秘书长江林等一批大要案。
发布商品房买卖
十大典型案例
依法保障民生权益。去年审结一审民事案件37046件。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其中审结教育、医疗、住房、交通等涉及民生利益的纠纷案件5094件。发布商品房买卖十大典型案例,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引导和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加强劳动权益保护,开展保护农民工讨薪专项行动,审结劳动争议、社会保险等纠纷案件3848件,有效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发挥环境保护审判职能,依法惩治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违法行为,审结一审环境资源案件521件,稳妥处理了绿色发展基金会提起的2件环境公益诉讼案件。
公布14354人
失信信息
2018年是“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决战决胜之年。共受理执行案件55262件,执结53926件,同比分别上升48.48%、41.1%;执行到位标的额107.37亿元,同比上升23.48%。开展“执行会战”专项行动,执结涉民生案件4500件,依法适用强制执行措施,罚款436.78万元,拘传2505人,司法拘留1511人。
积极推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与市发改委等38家单位共同制定《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开展联合信用惩戒的行动计划》。联合检察、公安、司法行政机关开展打击拒执罪专项行动,制定工作意见及实施细则,发布敦促被执行人自觉履行义务的《通告》,将218名被执行人移送追究拒执罪。落实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运用广播电视、微博微信、市文明“红黑榜”等平台发布3761个单位、14354名个人失信信息,并在招标投标、融资信贷、资质认证、消费等方面进行限制,限制出境49人次,限乘飞机、高铁61964人次,使失信执行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其中,5570名被执行人迫于压力履行了义务。
充分发挥二审和再审的纠错功能,中院审结二审案件10526件,改判和发回重审1802件;审结再审案件398件,改判和发回重审53件。
此外,全市法院推出“一次告知”、网上立案、网上缴费等10项便民措施,网上立案率达到50%。不断扩大司法民主,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29092件。同时,创新诉调对接工作方式,引导26244件纠纷当事人选择诉前调解方式解决纠纷,运用司法确认程序,依法确认6000余件人民调解协调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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