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济南市槐荫区某超市工作人员致电本报记者称,一名七旬老汉到超市买鸡蛋时,顺手撕下了 30多个手撕袋装进自己的棉服口袋里,结账时被收银员发现,但老汉拒不承认。最后,超市负责人将涉事老人请进了治安室,并从他身上搜出多拿的手撕袋,将其“没收”。
记者采访了解到,家住在槐荫区的陈老汉在超市选购鸡蛋时,顺手多“扯”了一旁的手撕袋,被超市工作人员发现后,陈老汉解释说,他当时急于捧着鸡蛋去称秤,索性就将多扯下的手撕袋塞进了衣服口袋,并没有意识到有什么不妥,不认为自己是“贼”。
该超市的负责人表示,手撕袋虽然免费提供给消费者购物使用,倘若消费者每买一样商品就扯上十几甚至几十个手撕袋,实属盗窃行为。
随后,记者在济南市几大超市调查采访发现,在超市多拿手撕袋的现象普遍存在,以老人为主。“如果顾客拿的手撕袋过多,我们也会派工作人员在收银台附近阻拦,‘没收’多撕走的塑料袋。”位于经十路的一家统一银座负责人表示。手撕袋是免费提供给购物者使用的,为规避消费者多拿手撕袋现象,很多超市也想到了应对办法,在手撕袋上打孔、将手撕袋放置在称秤处等。
消费者多“扯”手撕袋算盗窃吗?记者咨询了济南淼睿律师事务所的陈鹏律师。陈律师表示,陈老汉在超市购物时多“扯”下了30多个手撕袋的行为看似是占小便宜,其实已违法。超市方一旦报案,行为人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如果数额达到了一定程度,还将涉嫌盗窃罪,应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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