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报1月9日讯 (首席记者罗晓飞)1月10日起,在华夏银行办理了商贷的职工可委托济南公积金中心按约定的额度逐月将本人公积金转入个人结算账户。这是自2017年12月20日开通该项业务以来的第13家“入群”银行。
记者从济南公积金中心获悉,经过系统数据对接及前期准备工作,华夏银行已具备了开通商贷按月委托提取公积金业务的条件。职工办理本业务前需确认商贷的贷款账号,可到济南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市政务服务中心公积金窗口以及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银行经办网点查询。由于公积金服务大厅、市政务服务中心公积金窗口办理人数相对集中,建议职工就近选择住房公积金缴存银行经办网点办理。目前,济南可办理商贷按月委托提取业务的商业银行有建行、工行、农行、中行、交行、中信、兴业、北京、齐鲁、民生、招商、光大、华夏共13家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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