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2月26日讯(记者 王晓菲 通讯员 米良川夏天)济南市近日对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进行了调整,涉及从住院报销到门诊、门规待遇等多个方面。今天,市社保局详细解读提高报销比例、提高报销限额、增加门规病种和扩大失能老人护理券适用范围等变化,将为居民医保参保人带来哪些实惠。
参保居民将实实在在省钱
从2019医疗年度起,济南市将居民省(部)三级医疗机构住院和门规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基金支付比例根据缴费档次分别由40%、35%提高至45%、40%。同时,参保居民普通门诊统筹最高支付限额由2018年度的350元提高至400元。
在中医医疗机构住院起付标准将降低。参保居民在中医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基金支付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的起付标准降低20%,此举将实实在在减轻参保居民在中医医疗机构住院的医疗负担。
明年起,结核病纳入济南市居民医保门诊规定病种范围,门规病种数将达到14种。“居民医保贫困失能老年人医疗护理券”支付范围也有所扩大,允许建档立卡的贫困失能老年人使用医疗护理券在提供护理服务的医疗机构购买药品,提高护理券的使用率。
济南市还将特困、低保、重残等“困难人员”纳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病保险倾斜政策保障范围,进一步提高“困难人员”的医保待遇。
新生儿参保“更从容”
济南市原有的新生儿参保政策是,新生儿可在户籍登记后一次性缴纳全年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自出生之日起3个月内参保缴费的,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超过3个月以上参保缴费的,自缴费次月起享受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此次将新生儿参保缴费期限调整到6个月,新生儿的“落地享受”参保期延长了,新生儿家长办理参保手续也能更加从容。
“之前部分家长参保意识不强,错过了落地参保时限,等到孩子生病了再来参保就来不及了。本次调整,虽然将落地享受待遇期延长到了半年,但仍要提醒新生儿家长们为孩子的权益着想,在新生儿出生之后尽快办理参保手续,以免影响医保待遇。”市社保局工作人员提醒,当年9月之前参保缴费的新生儿,还应在9月1日到12月31日参保缴费期内继续缴纳下一年度居民医保费用。
免时限 降门槛 容补缴
为更大程度地满足参保人治疗需求,明年起,济南市将原有参保居民异地安置备案须已办理当地居住证达6个月以上的时间限制取消,调整为居民医保参保人取得当地居住证后,可随时选择办理异地安置备案手续。同时,降低转院审批门槛,对参保居民需转院到外地住院治疗的,如所在区县辖区内无三级甲等定点医疗机构或市级以上专科定点医疗机构,由参保人所在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各自实际,确定审核医疗机构。
记者了解到,原有居民医保政策没有参保费用补缴政策,如果参保居民在规定的缴费期间未按时足额缴费的,则视为自动弃保断缴并停止享受居民医保待遇。自2019医疗年度起,这一政策进行了调整。错过集中缴费期的居民可申请补缴当年度居民医保参保费用。补缴费用额为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标准之和,并且按规定办理参保手续并完成缴费3个月后发生的医疗费用,按规定予以报销。也就是说,根据新政策,错过集中缴费期可以补缴,但需将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标准一同缴纳,而且还有3个月的等待期,所以建议参保居民一定要在集中缴费期内按时足额缴费,以免影响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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