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济南消息(记者徐晓阳)为促进济南市县域经济加快发展,增强对打造“四个中心”、建设“大强美富通”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重要支撑作用,近日,济南市委办公厅、济南市政府办公厅印发通知,发布《关于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近年来,济南市加大区域统筹力度并取得积极成效,但区域发展不平衡问题仍很突出,特别是县域经济发展滞后。
《措施》指出,2018年起3年内,市财政每年统筹历下区、市中区、高新区对口支援财政困难区县各2000万元资金和市本级安排资金,设立规模为1亿元的县域经济发展资金,重点支持财政困难区县加快发展。
《措施》同时指出要做优做强民营经济,2018年起3年内,对符合新旧动能转换政策、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突破100亿元的民营工业企业,在省财政100万元资金奖励的基础上,市财政再给予100万元资金奖励。
此外,打造乡村振兴省会样板,市县两级每年统筹资金不少于10亿元,用于“五化”“七改”等乡村振兴工作。其中10.5亿元专项用于建成105个“三生三美”(生产美产业强、生态美环境优、生活美家园好)融合发展乡村振兴样板村,2019年样板村基本达到创建标准,2020年全面完成创建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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