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9月,国家统计局济南调查队(以下简称“济南调查队”)挂牌成立。11年来,统计法治工作紧紧围绕全队中心工作,以提高统计的科学性、准确性和权威性为中心,以夯实基层基础工作为重点,以加强统计法治队伍建设为抓手,加大执法力度,增强普法实效,提高服务能力,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切实发挥了统计法治工作在统计调查工作中的服务和保障作用。
不断提高政治站位 法治培训取得新成效
学习贯彻中央和国家统计局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有关文件精神是统计调查法治工作的首要任务,济南调查队不断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依法治队、依法治统的理念,加强法治培训力度、创新培训方法、拓展培训内容,强化责任担当,增强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法调查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提高履职能力。
针对法治培训的四个重点层面,济南调查队设计不同培训课程,采用集中学习、网络自学、专家讲授、案例研究、问题研讨等多种方式进行分层培训,破解培训内容泛化、方式单一的难题。积极推动将《统计法》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对领导干部的普法培训内容,提高各级领导干部依法统计、自觉维护统计工作独立性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连续三年举办济南地区国家调查队系统统计法治培训班,制定系列培训教程,实现扁平化培训;制定《企业统计员法律培训》等教程,对调查对象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统计法治培训,让法治培训直达调查第一线。
为促进依法调查依法行政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济南调查队建立以考促学制度,全面保障培训效果。同时,坚持法治培训要以效果为导向,切实增强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一条主线,不断创新,采用按需培训的模式进行各类专项培训。
深入践行群众路线 法治宣传呈现新亮点
从适应满足人民群众对参与法治实践的需求出发,济南调查队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充分运用平等交流、民主讨论等方式方法及时把法律知识和法治精神送到群众手中,引导群众学法知法、信法靠法、守法用法,圆满完成“五五”普法、“六五”普法,“七五”普法有序推进,并荣获全国“五五”普法先进单位称号,四位同志荣获“2006-2010年山东调查队系统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2016年,济南调查队从流通消费价格调查新增加的调查对象告知着手,向山东大学等6家驻济高校送达了首批法律事务告知书;2017年、2018年,根据总队要求和“七五”普法规划,成立济南调查队统计法律事务告知工作领导小组,面向已建立统计调查关系,但未发送统计法律事务告知书的调查对象和新更换的统计调查对象全面推进统计法律国家统计局济南调查队党组书记、队长 崔刚告知工作,打通了法治宣传“最后一公里”。
济南调查队采取三级联动模式将法治宣传延伸到调查第一线,提高全社会统计法治意识,提升依法治统能力和水平。为了不断强化调查对象的依法调查意识,巩固法治宣传成果,济南调查队出台定期回访制度,做好法治宣传的后半篇文章,解决集中宣传后续无力的问题,定期回访制度迈出了经常性法治宣传第一步。
始终坚持与时俱进 执法检查发生新变化
随着国家统计局执法监督局的成立,济南调查队充分利用统计法赋予的执法权,切实承担起依法查处各种统计调查违法行为的职责,继续保持严惩统计上弄虚作假的高压态势,坚定不移地严守“四条红线”,严肃查处各种统计违法行为,执法检查在全面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中成为一把更加锋利的“利剑”。同时实现上下联动,不断深化统计执法的实效性。以“巩固文字记录载体、引进音像记录模式”为工作思路,在检查中做到执法全程录像,实现“听有声音、观有视频、看有图片”,确保执法全过程留痕、可回溯管理,提高执法效果和政府统计公信力。
按照国家统计局和山东调查总队部署,济南调查队开展“双随机”统计执法检查。成立“双随机”执法检查组领导小组和执法检查组,制定《国家统计局济南调查队“双随机”执法检查方案》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为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提供了制度保证。此外,不断探索建立新型日常执法机制,以核查为主,不断增加统计执法的灵活性。综合运用“双随机”抽查、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实地核查、投诉举报线索受理等多种方式方法,推进执法检查工作常态化。
“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济南调查队统计法治工作面对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深入推进思想再解放,明确新目标、赋予新理念、推出新举措、锤炼新队伍,拼出“逢山开路、遇水架桥”的闯劲,“滴水穿石、绳锯木断”的韧劲,以及“不折不挠、一往无前”的干劲,为二次创业添油助力,为打赢“党建工作创品牌、业务工作争一流、干部队伍谋发展”三大战役保驾护航,实现调查事业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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